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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2个特困行业企业可叠加享受社保费缓缴、降费政策
2022-06-10 10:28:09 来源:新甘肃·甘肃农民报记者 马雪娟

甘肃农民网讯(新甘肃·甘肃农民报记者 马雪娟)6月9日下午,记者在《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最大程度惠企便民,我省22个特困行业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可叠加享受社保费缓缴、降费政策。

据了解,22个特困行业包括零售,旅游,民航,餐饮,公路水路铁路运输,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 体育,娱乐业等。

据省税务局总会计师张世涛介绍,22个特困行业企业三项社保费缓缴期限从今年4月份起,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的三项社保费缓缴实施期限均是到2022年年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

按照缓缴政策规定,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但是要正常代扣代缴职工个人部分。已经缴纳4月份费款的可根据情况申请退费。

降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费费率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按照1%征收(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费降率政策由省内各统筹区根据统筹区内基金结余情况确定降率政策,累计结余大于24(含)个月的统筹区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降50%,累计结余在18(含)-23个月之间的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降20%。

责任编辑: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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